学工部、研工部及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我校学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最大程度落实我校学生医疗保障问题,根据沪人社医发【2011】45号、【2014】37号、沪医保中心【2015】7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在复旦大学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高职学生(含港澳台学生);
2、在复旦大学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
二、缴费金额及待遇:
1、缴费金额:参照上海市城镇居民中小学标准同步调整,2016年缴费金额为100元/人/年。
2、参保待遇如下: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就诊医院 |
普通门诊待遇 |
住院待遇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校 医 院 |
无 |
90% |
无 |
无 |
一级医院 |
300元 |
70% |
50元 |
80% |
二级医院 |
300元 |
60% |
100元 |
75% |
三级医院 |
300元 |
50% |
300元 |
60% |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省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外省市普通
门急诊费用 |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规定者先自付费用,回校后超出起付线部分报销55%。 |
外省市住院费用 |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规定者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内,凭相关单据,至校医院填写“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由校医院汇总后上报到杨浦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
大病居保待遇: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无需另行缴费,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除按照普通门急诊、住院待遇报销外,还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服务经办机构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详情请查阅复旦大学校医院网址http://hospital.fudan.edu.cn/7f/41/c1308a98113/page.htm
三、缴费方法及时间:
自愿参保的同学缴费渠道有两种方式
1.通过复旦大学网上支付系统缴费,网址为:http://www.payment.fudan.edu.cn。
2.关注“复旦信息办”微信公众号,绑定UIS账号,进入“个人中心→支付平台”进行微信支付。
3.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2日0:00至2015年11月23日1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注意事项:
本次参保本着“自觉自愿、自己受益”的原则,但由于自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了较大变动,尤其是大病居保报销发生了显著变化,未参保者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可能得不到全面及时的保障,为了自身健康保障和利益,建议广大同学积极参保。
复旦大学财务处
复旦大学校医院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