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周刊·城市:李志青——善用市场建设“美丽中国”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
“美丽中国”是全体国民的一个共同梦想,当前的困境在于,我们可以想象出美国中国下“天蓝水净山青”的各种美好镜像,可以从中汲取正能量,提升信心。但面对发展中的诸多现实高危环境困境,譬如雾霾,又譬如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生态失衡等,我们基本上是束手无策,不仅无法设计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政策路线,更缺乏总体上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前所做的仅仅以技术层面上的“污染治理”,这在环境困境有所加速和深化的今天,显然已经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国民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
就环境领域的百废待兴而言,建设“美丽中国”的整个过程已经不亚于一场革命。如果说30多年前我们通过经济领域的转型掀开了国家复兴之路,那么当下的这场“美丽”革命则源自于环境与经济的交叉领域。抑或,在环境价值被长期有意和无意地低估,从而造成环境问题之后,我们有必要重新估价,尤其是革命性地调整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比价关系,这是与注重经济领域本身变革的上一轮转型间的最大不同之处。当然,它们间的相似之处则在于,“市场”都将是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要建设“美丽中国”,完善“市场”是必由之路。
30多年前,“市场”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被引入经济体系,从而撕开了计划经济严密控制下的一个口子,时至今日,“市场”已经渗进整个经济体,各经济主体也都对“市场”及其运行机制不再陌生。但基于传统的“外部性”理论认知,环境部门作为一个例外,被长期刻意地排除在“市场”之外,受到严格的“计划性”管理和管制。其中既包括规划和设定环境部门的利用需求,以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主,也包括管理环境部门的保护供给,主要以治理投入,治理标准等为代表。但如同历史上经历的其他“计划”体制一样,环境部门的管理计划显然并没有很好地克服所谓的“外部性”,事实上,无论是环境服务的供给还是需求,其实际发展程度都严重脱离设想中的“计划”,从而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低效。
计划性管制的结果是,包含在各种产品之内的环境服务价格越来越偏离其本身的价值,受到严重低估。从社会经济体系的角度来看,环境部门与非环境部门之间形成了极强的“二元”结构,长期以来,非环境部门正是从环境服务的低估定价中获益而发展,这样的“剪刀差”定价体系无疑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使社会经济受益,并由此进一步地对发展本身形成锁定效应。因而,如果说,最初阶段的环境问题仅源于我们对各种“外部性”和“市场失灵”的无知,那么到后面,尤其是在具备了更加强有力的科技手段和更加娴熟的制度掌控能力后,环境问题的根源已经演变为市场的“被失灵”。换言之,此时,我们已经充分熟知“市场”及其机制,但却将它在环境部门“选择性地失灵”。就此而言,如何从理念上纠正“市场选择性失灵”,以及如何用好“市场”来扭转“二元结构”实属解决环境问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中之重。
其一,市场对建设“美丽中国”的意义在于,我们或许可以通过短期行政努力控制“雾霾”的部分源头,甚至“雾霾”本身,但却无法真正根治“雾霾”,以及根治与“雾霾”有着诸多关联的其他环境问题,同时也无法以计划性的思维来按部就班地解决环境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并实现“美丽中国”。究其因,“美丽中国”本身有着高度的复杂性,这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在最大范围内进行资源的总动员,而不能偏废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群体以及任何一个地区。实践证明,除了市场,没有其他的一种制度安排足以高效地进行这样的动员,并克服其中的巨大挑战。
其二,市场对建设“美丽中国”的意义在于,承认市场主体在环境部门中的利益诉求及相应的经济理性,避免环境保护被过度地“外部化”。在新的科技和发展背景下,除了少数的领域之外,资源利用及环境服务基本可以等同于私人产品,其最优配置取决于市场规律。以“雾霾”为例,这看似属于典型的“公共地悲剧”,生产者和消费者都陷入所谓的“零和”乃至“负和”博弈困境中,但事实上,我们并非不清楚污染排放有何害处,以及来自何方,我们也知晓谁是排放的受益者,谁又是排放的受损者。因此,“外部性”并非“雾霾围城”的根本原因,其根源在于污染排放的错误定价,以及在此引导下的资源扭曲配置。由此,重置环境要素与其他要素间的比价关系将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
其三,利用市场来建设“美丽中国”不能仅止于价格机制,法治是市场的另一个重要组成,具体到建设“美丽中国”,市场法治的最重要内容在于“确权”,明确市场主体在环境服务上的各种应用权利,在此基础上,市场各方才能具备较为对等的博弈能力,并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共享机制,夯实价格优化配置环境资源的制度基石。
总之,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建设“美丽中国”不能让市场被选择性地失灵,更加不能脱离市场,唯有善用市场才是根本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