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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封进、谢宇菲、王子太:信息不对称视角下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模式评价及制度优化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次数:


封进、谢宇菲、王子太:信息不对称视角下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模式评价及制度优化,《管理世界》,2023年第8期。

作者简介:

封进(半岛·体育bob官方网站)

谢宇菲(半岛·体育bob官方网站)

王子太(半岛·体育bob官方网站)


内容提要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合适的待遇保障模式有助于缓解这一问题。本文基于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践,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几种常见的待遇保障模式对于申请者高报失能程度的激励,再利用典型城市长护险政策和实际运行数据检验了个体高报失能程度的行为。本文实证研究表明,给予重度失能者现金补贴的模式有高报激励,使低失能者评为高失能者的概率显著提高7.0~11.0个百分点,异质性分析发现高报问题在初始健康状况较好的群体中更严重。本文提出了两种改进方案,采用福利分析的模拟结果表明,增加重度失能者可报销的护理服务限额的方案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增进最重度失能者福利。基于长护险服务使用情况给予现金补贴的方案,对高报的激励也小于基于特定失能等级给予现金补贴的情况,但会引发道德风险。党的二十大报告已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健全我国社保体系的目标之一,本文的结论可为长护险制度设计提供一定的参考。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 失能保障 信息不对称

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我国于2016年起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试点,到2022年,49个试点城市均制定和发布了失能等级或照护需求评估标准,以此作为确定失能程度和相应待遇的依据。尽管如此,有关虚报失能程度的报道依然屡见不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失能程度的确认很大程度依赖被评估者的主观反应,不排除有人为享受较高长护待遇会故意在评估中表现出较高失能状况。这一问题虽可通过完善评估标准和程序加以缓解,但会增加实施成本。通过制定待遇保障模式,让被评估者主动展示真实失能状况,是更为根本的制度设计。从理论研究看,信息不对称是经典研究问题。部分基于国外背景的研究借助不同方法对长期护理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实证检验,论证了失能程度中有较多的私人信息。同时,大量文献指出,特定的社会保障政策或财政补助政策中个体会根据待遇规则,瞒报其真实指标以获取更高收益。因而,研究如何通过待遇保障模式设计应对失能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从新的角度补充了现有文献。

主要内容

本文构建长护服务需求模型,刻画个体是否有激励高报失能程度。个体效用由健康和其他消费两部分构成,假设健康生产函数是初始健康状况和服务使用量的相加形式,个体面对不同保障模式,选择服务使用量和消费。模型中考虑4种保障模式。(1)限额报销模式,在服务限额内有一个自付比例,超过上限后个体需自费购买服务。(2)限额报销加梯度现金补贴模式,为重度失能者提供现金补贴。(3)完全现金补贴模式。(4)定额报销模式,由长护险提供固定金额的服务,超过定额后自费购买。理论分析表明,在限额报销保障模式下,个体会汇报真实失能状况;在另外3种模式下,低失能个体都有激励高报失能。实证分析的试点城市某城区长护险设置了两种待遇模式:90岁以下为限额报销模式(限额模式),90岁及以上为限额报销加梯度现金补贴模式(梯度补贴模式)。利用外生的年龄断点,可以检验梯度补贴模式与限额模式相比是否会引起低失能者的高报行为以及高报程度。我们采用2018~2020年的行政数据,包括申请者评级信息和年度医保账户信息。48.73%的样本年龄在90岁及以上,失能等级4级及以上占比65.25%。结果表明,给予重度失能者现金补贴的模式有高报激励,使低失能者评为高失能者的概率显著提高7.0~11.0个百分点,这一结果通过了多种稳健性检验。长护险政策目标强调要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同时做好长护险与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的衔接。梯度补贴模式虽然增加了对重度失能者的保障,但也带来高报激励。为此我们设计两种改进:方案一,在服务限额模式下直接增加额度。方案二,基于长护服务使用量给予现金补贴。我们模拟了在与当前梯度补贴模式的基金支出相同时,两种改进方案下,不同失能者的服务选择和福利效果。模拟表明,方案一的基金支出更偏向重度失能者,方案二的基金分配较为平均,一部分较重度失能的申请者有激励为获得补贴而过度使用服务。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构建了个体对长护服务需求的理论模型,实证检验了我国长护险制度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不同保障模式的效果进行了比较。在基金支出相同时,提高限额报销模式的服务限额对最重度失能者福利改善更大,长护险基金支出更偏向重度失能者;现有梯度现金补贴模式对中度及轻度失能者福利提升较大,信息不对称引致的误报行为降低了长护险基金配置效率;基于服务使用量的现金补贴则导致护理服务的过度消费,不利于长护险基金的有效配置。本文的结论具有以下几方面政策含义。第一,保障待遇设计有助于减缓长护险面临的失能程度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前重度失能者的负担仍然较重,需要进一步研究减轻高失能者负担的方案。第二,增加服务限额的保障模式可以更好满足重度失能者的需求,同时减轻低失能者的高报动机,由此将更多资金配置给重度失能者。这一模式可以是未来主要的待遇给付方式。第三,待遇补偿模式可考虑进一步向低收入的重度失能老人倾斜。第四,长护险制度需要制定更加客观、多维度的护理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对受益资格审核环节的监管。

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为:第一,利用长护险试点实际运行数据考察长护待遇设计对个体失能程度评定的影响,丰富了社会保险信息不对称的相关文献。第二,模拟了不同保障模式的政策效果,为长护险试点政策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长护险各地试点的保障模式存在差异且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以某一试点城市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研究对象,检验了一般理论,但对于如何完善保障模式还可以有更多研究。未来还需要结合更多城市的运行数据、试点效果、政策目标等提出更多方案,并比较这些方案对不同失能程度、不同收入水平、分城乡等群体的福利影响。

写作、投稿、修改的过程本团队自2017年开始关注我国长护险试点实践,先后在成都、珠海、承德、上海等地进行了调研,2019年以长护险激励相容的待遇保障模式为主题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同时和一些企事业单位合作进行研究。近年来团队完成了多篇与长护险试点相关的文章,部分文章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在此期间我们获得了宝贵的一手数据,高质量数据是本文写作的独特资源。幸运的是我们还找到了合适的政策实验,为了解政策细节走访了社区、护理站、照护需求标准制定部门。基于上述积累,本文写作可以说是一气呵成,初稿完成于2022年8月。之后经过4个月时间在不同学校和会议做了论文汇报,搜集了很多修改意见,在发表版中我们致谢了诸多学界同仁。论文投稿后很快得到外审机会,之后收到2份富有建设性的审稿意见,审稿专家对于本文的主题和方法给予了肯定,对实证检验的细节提出一些疑问,对政策建议提出了补充。在后期编辑中,编辑老师的专业能力和认真态度令我们受益良多。这一过程大大提升了论文质量。本文的顺利发表得到很多同仁的帮助,在此作者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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